连锁总部是为门店提供服务的单位,通过总部的标准化、专业化、集中化管理使门店作业单纯化、高效化。其基本职能主要有:政策制定、店铺开发、商品管理、促销管理、店铺督导等,由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
一般说来,连锁总部包括的职能部门主要有:开发部、营业部、商品部、财务部、管理部、营销部等。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1)开发部的职能。
包括:
①开设新店或发展加盟店时进行商圈调查;
②制定选址标准、设备标准和投资标准;
③决定自行建店、买店或租店;
④开店流程安排及进度控制;
⑤开店工程招标、监督及验收;
⑥新开分店的设备采购与各分店设备的维修保养;
⑦新开分店的投资效益评估。
(2)营业部(营运部)的职能。
包括:
①各分店营业目标和总的营业目标的拟定及督促执行;
②对分店的经营进行监督和指导;
③编制营业手册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④营业人员调配及工作分派;
⑤门店经营情况及合理化建议的反馈与处理。
(3)商品部(采购部)的职能。
包括:
①商品组合策略的拟订及执行;
②商品价格策略的拟订及执行;
③商品货源的把握、新产品开发与滞销商品淘汰;
④配送中心的经营与管理。
(4)财务部的职能。
包括:
①融资、用资、资金调度;
②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
③审核凭证、账务处理及分析;
④每日营业核算;
⑤发票管理;
⑥税金申报、缴纳,年度预决算;
⑦会计电算化及网络管理。
(5)管理部(行政部)的职能。
包括:
①企业组织制度的确定;
②人事制度的制定及执行;
③员工福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④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培训;
⑤奖惩办法的拟定及执行;
⑥企业合同管理及公司权益的维护;
⑦其他有关业务的组织与安排,也可与财务部合并。
(6)营销部的职能。
包括:
①分店商品配置、陈列设计及改进;
②促销策略的制定与执行;
②企业广告、竞争状况调查分析;
④企业形象策划及推出;
⑤公共关系的建立与维护;
⑥新市场开拓方案及计划的拟订,可单设也可并入营运部。
2.地区分部
地区分部又叫区域管理部,即连锁总部为加强对某一区域市场连锁分店的组织管理,在该区域设立的二级组织机构。这样总部的部分职能转移到地区管理部的相应部门中去,总部主要承担对计划的制定、监督执行,协调各区域管理部同一职能活动,指导各区域管理部的对应活动。
地区管理部实质上是总部派出的管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仅有管理与执行功能,在大多数问题上决策仍由总部作出。
3.门店
门店是总部政策的执行单位,是连锁公司直接向顾客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单位。
其基本职能是:商品销售、进货及存货管理、绩效评估。
商品销售是向顾客展示、供应商品并提供服务的活动,是门店的核心职能。
进货是指向总部要货或自行向由总部统一规定的供货商要货的活动,门店的存货包括卖场的存货(即陈列在货架上的商品存量)和内仓的存货。
经营绩效评估包括对影响经营业绩的各项因素的观察、调查与分析,也包括对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估以及改善业绩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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