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山西太原的高中生,现在就读于太原二十中,开学高三了,迫于学校升学率...,我想到外面借读,可今年的校长却下命令:“这届学生一律不得到外校借读!!若两星期缺席的学生,开除学籍!!!” 请问,在法律法规方面,学校有权这样处理么?难道借读不是学生的自由么??太原教育部有这样的细则规定么??? 希望各位高手帮帮忙,找一些比较有说服力的法律条款,我好去和纳校长理论。情况比较紧急,现在快八月了,不想误了高考冲刺班的报名,可我们校长又不依不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