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在甘肃酒泉什么时候开始?

如题所述

  相关的政策2015年就开始了。

  2015年,甘肃酒泉市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加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深入推进,使农民对土地流转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加快了土地流转步伐。截止2016年6月28日,全市共流转土地70.84万亩,占承包经营面积的39%比上年增加9.6万亩其中:转包面积5.9万亩,比上年减少1.6万亩;转让面积11.58万亩,比上年增加1.37万亩;出租面积49.42万亩,比上年增加9.63万亩;互换面积3.01万亩,比上年增加0.2万亩;其它如代耕代种等形式流转的面积0.87万亩。近两年来,我市坚持把搞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完善土地承包权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着力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促进机制,加快推动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流转规模在50-100亩的经营主体有1924个101-500亩的经营主体有926个501-1000亩的经营主体有171个10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有84个。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逐渐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集中,随着全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日趋规范且流转规模逐步扩大,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一是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效地解决了保护农民利益与土地适度集中的矛盾,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二是优化了农业生产结构,提高了土地经济效益。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四是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通过土地流转,为加快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土地资源,较好地解决了农户各自经营、管理不便、机械化程度不高,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等问题也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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