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女性朋友三月协议离婚,按协议,男方在四月底需支付一万元补偿,以后两年内再支付两万元,并在男方开设的停车场每月吃1%的利润分红!
四月底的时候,男方并没有支付一万元,但停车场的1%有拿到。
六月的时候,我这个朋友与这男的情妇打了一架,于是男方没收了1%的分红,并扬言,不再履行协议的内容,不给女方其他的钱了。并声称,法院的判决算个P!
女方也多次找到判决庭,庭长说要给男方面子,半年后再强制执行!
我想问几个问题:
1、离婚协议生效后,男方能否单方面向法院提出撕毁协议?
2、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长,比如协议中是四月底支付一万元,女方什么时候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的程序怎么走?是直接到判决庭申请还是到法院申请?
事情有点急,各位高手帮帮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