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行政处罚案件中提起讼诉申请是向本地法院还是同级别临县法院

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罚案件中向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不服的 可在60日内向 我县交通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 哪里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是什么? 可以向 其他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么

对县级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二个月内,依法一般应向同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链接:《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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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01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追问

就是说 申请诉讼的第一选择 就是 当地的 人民法院 是这样么 在处罚决定书中 向当事人告知 的是 本地法院提起诉讼 是这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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