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节假日不给休息也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如题所述

违法,这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需要员工自己及时的维护权益,不能一味地让公司压榨而选择了沉默。其实在我国《劳动法》中的第四十四条,对支付加班费的具体细节,就有明确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从具体的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法定的节假日加班,公司应给予员工三倍的工资报酬,这些都是员工应该得到的,不给便是违法的。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还占用了法定节假日,这明显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给工作者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就应该给予他们合理的工资报酬,这也算对占用他们休息时间的一种补偿。可偏偏许多用人单位就不给员工加班费,就算情况好一点的那也只是按着正常工资,甚至是低于正常工资的。这种不公平的待遇许多同事估计都遭遇过,但都抱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态度,把委屈咽进肚子里去了。


经常就听身边的朋友同事絮叨,“真窝火,又让加班,还不给加班费,安排好的计划行程,都被耽误了”,可谁又真正的采取过合法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呢?然而,并没有,有的只是毫无休止的抱怨。



其实面对这样的不公平待遇,我们作为员工就应该申请仲裁,通过正确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02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据此,你应该可以算清你应得的加班工资,一并向用人单位索赔。

2、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还想继续干下去,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你不想在这干了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1-02
不合法 应当支付双倍甚至多倍工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