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这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需要员工自己及时的维护权益,不能一味地让公司压榨而选择了沉默。其实在我国《劳动法》中的第四十四条,对支付加班费的具体细节,就有明确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从具体的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法定的节假日加班,公司应给予员工三倍的工资报酬,这些都是员工应该得到的,不给便是违法的。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还占用了法定节假日,这明显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给工作者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就应该给予他们合理的工资报酬,这也算对占用他们休息时间的一种补偿。可偏偏许多用人单位就不给员工加班费,就算情况好一点的那也只是按着正常工资,甚至是低于正常工资的。这种不公平的待遇许多同事估计都遭遇过,但都抱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态度,把委屈咽进肚子里去了。
经常就听身边的朋友同事絮叨,“真窝火,又让加班,还不给加班费,安排好的计划行程,都被耽误了”,可谁又真正的采取过合法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呢?然而,并没有,有的只是毫无休止的抱怨。
其实面对这样的不公平待遇,我们作为员工就应该申请仲裁,通过正确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