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高考政策是什么?

江苏新高考政策是什么,新高考政策有哪些呢?

江苏高考新政策实行“3+1+2”模式,“3”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总分为450分。“1”指的是物理和历史任选一科,总分为100分,按原始分算分。“2”指的是在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任选两科,总分为200分,采取等级赋分,也就是按成绩排名赋分。这些科目的总分加起来为750分。下面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江苏新高考政策。
一、志愿填报本一本二批次合并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高考录取方式也发生变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和录取时,将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录取。
2、具体录取时,以“院校专业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按照新方案,现行的本一、本二批次将正式合并。
二、语数外采用全国卷
1、采用3+2+1模式
3+1+2”的“3”是指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2、分数设置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三、每年的一月进行合格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每年1月进行;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及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即纳入统一高考总分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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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5

一、【新高考方案】

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总分750分,科目设置“3+1+2”

“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高考原始成绩计入总分;使用全国卷

“1”是指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门作为选考科目,即考生须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门,但不能同时选择这两门,高考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2”是指从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按等级折算成百分制计入总分。

【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根据高校的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考试内容】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国家和省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主要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考试形式及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以及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实行机考。

高校录取方式

以“院校专业组” 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从2021年起,以“院校专业组” 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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