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IP地址相同公司上传电子标书,算串标吗?

如题所述

IP地址相同算串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对此,其《释义》明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也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可见,IP地址相同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行为都视为串标。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单机器码一致但IP地址不同 能否认定为串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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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26
我是这样理解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根据该条一、二、六款理解来讲,招标人有理由相信ip地址相同的几家投标单位涉嫌串标(我对IP地址不是很懂,如果确定是由一个单位网络上传的,应理解为有串标的可能)个人意见,供参考。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1
我是这样理解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根据该条一、二、六款理解来讲,招标人有理由相信ip地址相同的几家投标单位涉嫌串标(我对IP地址不是很懂,如果确定是由一个单位网络上传的,应理解为有串标的可能)个人意见,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9-24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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