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60天内没申请怎么办

如题所述

超过60天不能办理失业金。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失业下岗:
1、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具体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2、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无需个人再缴纳;
4、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但是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经在失业金扣除,所以在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的;
5、为了保障领取失业金期间因病失去生活保障,一般都会从失业金中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也就是说在看病的时候是可以用医保卡看病并且享受医保报销。
综上所述,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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