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福田英才荟”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指南(试行)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申报人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及验证证明(收原件);
(四)《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申报人社保清单(收原件)、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验原件、收首末页复印件)或创业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八)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九)《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附件,收原件);
(十)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申报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配套补贴的,不予发放配套补贴,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福田政府在线”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福田英才荟 申请补贴 其中第7项 该如何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