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单位上班夜间突发急病在医院就诊,有没有工资,算不算工伤处理

如题所述

农民工在单位上班夜间突发急病在医院就诊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但农民工突发疾病看病,并不属于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

农民工在单位上班夜间突发急病在医院就诊,应按因病办理,停工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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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的规定,突发疾病如果没有死亡,是不算工伤的。既然不算工资,休假期间的待遇也就不能按工伤对待。休假期间的待遇可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的条款执行。医疗期内职工每月领取的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参考法规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参考法规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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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0-18
应该叫:视同于工伤,有最低工资拿,按工伤处理、
第3个回答  2016-10-18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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