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或包教一个班的语文和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8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同时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二、中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4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量,同功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三、中小学“双肩挑”的校级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担任一个课程,一般不少于4课时。中学“双肩挑”处室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一般应担任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任务或相当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工作量。
四、其他职工,学校每学期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实行每天八小时上班制。
扩展资料:
学生到校时间、课时、作业量化标准:
1、合理确定学生到校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初中学生到校时间为7:00-7:2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小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20,初中学生到校时间为7:20-7:40。
2、科学安排上午上课时间。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初中不得早于8:00。
3、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一二年级26个标准课时、三至六年级30个标准课时、七至九年级34个标准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严禁设置阴阳课表,严禁占用音体美课时,增加学生负担。
4、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5、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作业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
每门学科只允许配备一本与教学进度相配套的课后作业本。不得布置超越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学校须按年级做好各学科课后作业量的平衡工作,建立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