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判处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就是现在先不执行,暂缓两年执行,在这两年内对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服从监督,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等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就会撤销缓刑,原来的有期徒刑也可以不用执行。

一、判处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暂缓两年执行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在缓刑考验期内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但是决定暂缓两年执行是因为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而且犯罪情节较轻,但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的活动也不是完全不受限制,比如不经过批准就不能离开现在居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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