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婚后买唯一房子赠予继女现在二婚过不下去房子还能收回吗?

如题所述

如果您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话,那当然是不可以要回来的。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只有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我国,房子属于不动产,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即登记在谁的名下,这个房子就属于谁,如果已经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继女的名下的话,那您是不能再要回这个房产的。
相应的,你们在离婚的时候,这个房产也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只能分割其他的婚后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遵循的原则是:照顾女方、子女、无过错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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