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险2023年什么时候交

如题所述

时间(河北11市最新消息)
1、唐山 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保定 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1月至12月底。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3、邢台 2021年11月1日-12月25日为集中缴费期(待遇由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大中专院校学生待遇由缴费之日开始享受),2022年2月份为补缴期(待遇由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
4、承德 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2月25日,其中每月1日至25日为参保缴费时间。  
5、秦皇岛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期限: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2月25日。新生儿出生不在缴费时限内的,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役军人在退役后9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自退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石家庄 新迁入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在落户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由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90天内跨年度参保的,可自愿选择是否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予以报销。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后,落户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7、廊坊 从10月至12月25日,每月的1-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封账期不能缴费。
8、张家口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缴费时限为11月7日起至12月25日。
9、衡水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0月20日——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10、邯郸 11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底为费款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
11、沧州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1月至12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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