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方打了乙方,乙方要求要赔偿金10000,这是属于敲诈勒索罪么?

如题所述

  甲方打了乙方,乙方要求要赔偿金10000,是否属于敲诈勒索罪,要区分不同情况。
  如果甲方只是把乙方打成轻微伤以下,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这时假如乙方要求要赔偿金10000,是属于敲诈勒索;如果甲方把乙方打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就不是10000元那么简单的事了。这时假如乙方要求要赔偿金10000,就不属于敲诈勒索。甲方不但要坐牢,而且要给乙方治伤。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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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7
不算追问

怎么又不算是

追答

这个是赔偿问题,就跟买菜砍价一样!

第2个回答  2015-11-07
要看乙方有没有医疗证据或者其他误工之类的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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