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入托养中心后家属还有权力看吗?

如题所述

未成年人被送入托养中心后,家属仍然有权利去看望他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被托养后,家长、监护人和其他有抚养、监护关系的亲属有权利探视他们。同时,托养中心应当为家属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家属与未成年人的联系和交流。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托养中心在规定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上可能会有一些限制和规定。家属应当遵守托养中心的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探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纠纷。此外,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隐私,托养中心可能会对探视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管理,例如要求家属提供身份证明、进行身体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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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15
未成年人福利保障法规定,孤儿入托养中心后,他们的亲属仍然有权利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和健康状况。具体来说,在孩子入住托养中心时,托养中心应当与孩子的监护人签订协议,明确监护人可以随时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健康状况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此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有权接受家庭关爱、教育和保护,国家保障未成年人及其合法权益的实现,因此,托养中心不得阻止监护人了解孩子的情况和探视孩子。
总之,孤儿入托养中心后,家属仍然有权力了解孩子的情况和探视孩子,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的。
第2个回答  2023-03-16
孤儿送到孤儿院还能见吗?既然是孤儿,就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或者是未成年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如果你是孤儿的亲属,当然可以定期到孤儿院探望。
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残疾儿童、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
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弃婴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承办人员在收到送养当事人的申请、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材料后,应认真进行审查。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接受,材料不齐的,告知补充内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宣布不予接受,并讲明理由。
承办人员在收到孤儿、弃婴的证明材料后,应当面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记录在案,对予能够到达现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去现场实地调查取证。承办人员调查取证、确认孤儿、弃婴身份,并符合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条件的,应开具《孤儿、弃婴转送社会福利院通知书》,送养当事人签字领取后,由送养人到当地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办理孤儿、弃婴收养、入院手续。
第3个回答  2023-03-31
有的因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当孩子进入了营养中心,以后的话,家属虽然失去了监护人的责任,但是作为血缘情形是有责任和义务对孩子进行看望照顾的。
第4个回答  2023-03-28

“未成年人被送入托养中心后,家属仍然有权利去看望他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被托养后,家长、监护人和其他有抚养、监护关系的亲属有权利探视他们。同时,托养中心应当为家属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家属与未成年人的联系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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