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明书和生育票的区别如下:房地产证明书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证明书。主要记载业主购买的物业与土地的相关内容。如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宗地号、土地用途、土地位置、宗地面积、使用年限;房地产的名称、栋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竣工日期、建购价款以及房地产他项权利等。目前发放的房地产证明书由原《房屋所有权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书》合为一体,制作的房地产权证明书,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明书同时记载土地文件和住宅文件,统一登记土地使用权、住宅所有权。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