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学生签署劳务合同没有底薪?

我是一名学生,与学校签订了劳务合同,但是没有底薪,我想咨询一下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为什么劳务合同没有底薪?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区别,具体如下: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2、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3、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4、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根据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利用在校时间兼职与他人达成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并非形成劳动关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生签署劳务合同涉及到的劳动报酬,关键看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约定,如果存在矛盾争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不过,诉讼有风险,需要起诉方举证证明,否则,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