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浅谈如何提高基层民警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如题所述

提升基层交警执法能力,是公安交警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强烈盼望。笔者将公安交警工作的凸显的问题进行详细调研,粗略地总结了两点,权当抛砖引玉,供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一、基层民警工作呈现的各类问题 (一)被管理者不理解。公安交警担任的是一个公安工作管理者,履行着神圣的工作职责,上路执勤执法、打击违法行为、疏导指挥交通,一切均是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路面有序畅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然而在一部分交通违法者看来,交警查处交通违法就是为了抓收入,正当的执法行为受到莫名的指责。另外,交警工作相当特殊,路面执法难免涉及到特殊车辆、人群及单位,在执法的同时势必会影响到部分人的利益,在部分人和部分单位、企业看来,交警工作是与当地经济建设格格不入,导致交警部门受到当地其他单位、企业排挤,地位相当尴尬。 (二)暴力抗法甚至袭警。在基层交警部门,由于部分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民警在执法时经常会碰到脾气暴躁者、借酒发疯者等,无视法律尊严,在强行阻挠公安交警正当执法过程中,因未达到其满意的结果,甚至将行为直接上升到对执法民警进行辱骂、殴打甚至围攻、控制人身自由。同时,在民警处理交通事故时,对处理结果稍微不称心,双方家属经常纠集社会闲杂人等对事故处理民警百般刁难,轻则指骂推搡,重者砸毁机关设施、殴打民警。 (三)民警心理压力过重。公安基层民警是压力密集型的职业,工作的紧张性、复杂性、突然性和对抗性,经常使基层民警处在压力与焦虑中;生活无序,身不由己,时常使他们感到身心交瘁,每一位基层民警所承受的压力要远高于其他职业人员,其心理压力超负荷早就是个无可争辩的事实。纵观近几年,基层民警心理压力受害者日益增多,有些人总以为是基层民警素质不高所致,却忽略了职业压力的客观存在及其产生的危害。笔者认为,基层民警的心理压力,是指基层民警超出了其心理承受能力范围,以致引发的某些反应与变化。心理压力易导致基层民警的行为发生偏差,并且所致行为偏差会波及基层民警的所有个人生活和工作。诸如,在生活上,家庭关系紧张、夫妻不和睦、离婚以及个人的失眠、赌博、酗酒、自卑等;在工作上,效率低下、缺勤、离职、错误增多、易出事故、遇事退缩不前等。 (四)恶意举报毁谤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虽然交警部门角色由管理行业逐渐转变为服务行业,但管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仍是交警的天职,道路交通秩序的好坏往往与交警作为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许多交通违法者在被管理后大多有抵触情绪,为泄私愤,事后轻则找领导反映情况,重则采取写投诉信、打投诉电话或者举报的方式恶意上访,通过恶意投诉举报、侮辱毁谤对执法民警进行诬告、打击报复,对执法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及发展前途造成了极大影响。 二、增强执法能力、服务水平、执法公信力的相关对策 笔者认为,要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首先要极力维护基层民警执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才能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能力、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要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提高执法能力的最佳途径就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各项业务知识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水平、实践操作、体能和应急的培训,使民警全面了解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各类科技装备的操作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同时要教育民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心理应急能力,定期开展实战技能演练,使民警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冷静处理,提高处置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在执勤过程中,要端正执法思想,通过转变执法理念,首先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其次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以法服人,讲依据、讲程序、讲证据,规范言行举止,树立执法威信,同时要积极体现人文关怀,对轻微违法以教育为主,减少驾驶员的抵触情绪,缓解警民矛盾。 (二)是完善宣传机制和交警维权机构。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首要基础是推动维权立法,要进一步明确民警应有的权利,依法为执法交警撑腰,针对不同程度的侵害行为明确有关的具体条文,做到有法可依,加大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 在此基础上,各级交警部门要建立快速联动反应机制,一旦发生民警执法过程受侵害的情况,上级领导要视实际情况及时协调指挥增援警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民警受到伤害。 (三)要消除民警的心理压力。严峻的基层民警心理压力问题及其危害必须引起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民警的心理压力状况直接影响到基层交警的素质的高低和队伍战斗力的发挥,关系到“保一方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目标能否实现的大问题,因此应切实加强领导,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关心和爱护民警摆在突出位置,设身处地为民警工作和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缓解民警心理压力,维护民警心理健康。特别是基层领导必须善于捕捉基层民警隐秘的心理变化,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忧所虑,帮助他们振奋精神,精神百倍地区迎接挑战,开创公安基层工作的新局面。 (四)要积极沟通警民关系。基层民警的工作说到底就是和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在执法工作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民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此,基层交警、根据被管理者的不同特点,灵活运用角色语言,充分发挥语言的魅力,要用恰当、合理、巧妙的语言,积极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和沟通,让执法对象对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心服口服,减少两者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越是在被围观起哄、推搡阻挠时,要越加冷静地分析原因,摆道理讲问题,争取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顺利开展工作。 (五)要营造压力小、效率高的工作环境。,基层领导要以爱护警力为出发点,科学、合理地配置、运用警力,而不轻易浪费警力资源,在保障基层民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要全面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起严谨科学的决策制度、公正客观的用人制度、公开透明的办事制度、公平合理的考核制度和严格明确的责任制度,使警察队伍的管理尽快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轨道。同时要善于开展交警宣传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全方面地宣传公安工作工作的性质、任务和绩效,多角度、多侧面、立体化地反映公安民警的酸甜苦辣,以强大的舆论弘扬人民警察的警德风范,从而改善警民关系,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为民警创造更好的执法环境。(蔡瑞云)道路交通关乎国计民生,基层公安交警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力军,其交通管理执法能力、服务水平、执法公信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当地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也直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提升基层交警执法能力,是公安交警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强烈盼望。笔者将公安交警工作的凸显的问题进行详细调研,粗略地总结了两点,权当抛砖引玉,供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一、基层民警工作呈现的各类问题 (一)被管理者不理解。公安交警担任的是一个公安工作管理者,履行着神圣的工作职责,上路执勤执法、打击违法行为、疏导指挥交通,一切均是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路面有序畅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然而在一部分交通违法者看来,交警查处交通违法就是为了抓收入,正当的执法行为受到莫名的指责。另外,交警工作相当特殊,路面执法难免涉及到特殊车辆、人群及单位,在执法的同时势必会影响到部分人的利益,在部分人和部分单位、企业看来,交警工作是与当地经济建设格格不入,导致交警部门受到当地其他单位、企业排挤,地位相当尴尬。 (二)暴力抗法甚至袭警。在基层交警部门,由于部分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民警在执法时经常会碰到脾气暴躁者、借酒发疯者等,无视法律尊严,在强行阻挠公安交警正当执法过程中,因未达到其满意的结果,甚至将行为直接上升到对执法民警进行辱骂、殴打甚至围攻、控制人身自由。同时,在民警处理交通事故时,对处理结果稍微不称心,双方家属经常纠集社会闲杂人等对事故处理民警百般刁难,轻则指骂推搡,重者砸毁机关设施、殴打民警。 (三)民警心理压力过重。公安基层民警是压力密集型的职业,工作的紧张性、复杂性、突然性和对抗性,经常使基层民警处在压力与焦虑中;生活无序,身不由己,时常使他们感到身心交瘁,每一位基层民警所承受的压力要远高于其他职业人员,其心理压力超负荷早就是个无可争辩的事实。纵观近几年,基层民警心理压力受害者日益增多,有些人总以为是基层民警素质不高所致,却忽略了职业压力的客观存在及其产生的危害。笔者认为,基层民警的心理压力,是指基层民警超出了其心理承受能力范围,以致引发的某些反应与变化。心理压力易导致基层民警的行为发生偏差,并且所致行为偏差会波及基层民警的所有个人生活和工作。诸如,在生活上,家庭关系紧张、夫妻不和睦、离婚以及个人的失眠、赌博、酗酒、自卑等;在工作上,效率低下、缺勤、离职、错误增多、易出事故、遇事退缩不前等。 (四)恶意举报毁谤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虽然交警部门角色由管理行业逐渐转变为服务行业,但管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仍是交警的天职,道路交通秩序的好坏往往与交警作为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许多交通违法者在被管理后大多有抵触情绪,为泄私愤,事后轻则找领导反映情况,重则采取写投诉信、打投诉电话或者举报的方式恶意上访,通过恶意投诉举报、侮辱毁谤对执法民警进行诬告、打击报复,对执法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及发展前途造成了极大影响。 二、增强执法能力、服务水平、执法公信力的相关对策 笔者认为,要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首先要极力维护基层民警执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才能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能力、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要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提高执法能力的最佳途径就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各项业务知识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水平、实践操作、体能和应急的培训,使民警全面了解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各类科技装备的操作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同时要教育民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心理应急能力,定期开展实战技能演练,使民警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冷静处理,提高处置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在执勤过程中,要端正执法思想,通过转变执法理念,首先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其次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以法服人,讲依据、讲程序、讲证据,规范言行举止,树立执法威信,同时要积极体现人文关怀,对轻微违法以教育为主,减少驾驶员的抵触情绪,缓解警民矛盾。 (二)是完善宣传机制和交警维权机构。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首要基础是推动维权立法,要进一步明确民警应有的权利,依法为执法交警撑腰,针对不同程度的侵害行为明确有关的具体条文,做到有法可依,加大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 在此基础上,各级交警部门要建立快速联动反应机制,一旦发生民警执法过程受侵害的情况,上级领导要视实际情况及时协调指挥增援警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民警受到伤害。 (三)要消除民警的心理压力。严峻的基层民警心理压力问题及其危害必须引起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民警的心理压力状况直接影响到基层交警的素质的高低和队伍战斗力的发挥,关系到“保一方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目标能否实现的大问题,因此应切实加强领导,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关心和爱护民警摆在突出位置,设身处地为民警工作和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缓解民警心理压力,维护民警心理健康。特别是基层领导必须善于捕捉基层民警隐秘的心理变化,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忧所虑,帮助他们振奋精神,精神百倍地区迎接挑战,开创公安基层工作的新局面。 (四)要积极沟通警民关系。基层民警的工作说到底就是和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在执法工作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民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此,基层交警、根据被管理者的不同特点,灵活运用角色语言,充分发挥语言的魅力,要用恰当、合理、巧妙的语言,积极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和沟通,让执法对象对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心服口服,减少两者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越是在被围观起哄、推搡阻挠时,要越加冷静地分析原因,摆道理讲问题,争取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顺利开展工作。 (五)要营造压力小、效率高的工作环境。,基层领导要以爱护警力为出发点,科学、合理地配置、运用警力,而不轻易浪费警力资源,在保障基层民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要全面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起严谨科学的决策制度、公正客观的用人制度、公开透明的办事制度、公平合理的考核制度和严格明确的责任制度,使警察队伍的管理尽快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轨道。同时要善于开展交警宣传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全方面地宣传公安工作工作的性质、任务和绩效,多角度、多侧面、立体化地反映公安民警的酸甜苦辣,以强大的舆论弘扬人民警察的警德风范,从而改善警民关系,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为民警创造更好的执法环境。(蔡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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