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的效力的生效可以追溯到原合同成立之日吗

如题所述

补充协议的效力的生效是否可以追溯到原合同成立之日要分情况。如果补充协议上注明了生效日期应从注明日期开始,如果没有注明应从补充协议签订日起,如果都没有注明,那可以追溯到原合同成立之日。
法律分析
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补充协议一般情况下都写这么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原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就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实实际操作上,“补充协议”的效力往往高于原合同。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当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如果以原合同为准,则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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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9
不是的,如果你的补充协议上注明了生效日期应从注明日期开始,如果没有注明应从补充协议签订日起,如果都没有注明,那可以追溯到原合同成立之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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