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可以减刑吗?

如题所述

可以。公安部《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执行地公安机关向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减刑、假释建议的,应当提供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材料。看守所接到相关建议和材料后,应当召开所务会研究,报经所属公安机关审核后,提请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其它地方执行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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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6
法院不可能也不会判处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是监狱等机构的职权。此外,法院可以根据本案案情,向监狱等服刑单位提司法建议。相关部门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后一般均会考虑采纳。新闻媒体毕竟不是专门法律人,敬请谅解。谢谢。
第2个回答  2018-08-01
  监外执行不可以工作。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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