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包吃的,但我们没有饭堂,员工可以到别的厂饭堂吃饭,我们每半个月同那饭堂结一次账,对方会开一张收据给我们,这时我该怎么做分录?不在饭堂吃的员工老板按一天12元补助给员工,同工资一起发放,这时的伙食补助又该怎么做分录?我是这样做的不知对不对,每月16号、下月1号收到对方收据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然后再按对象分配计入费用。关于同工资一起发放的伙食补助,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福利费。也就是我把餐费这一块都放到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里,请大家指教这样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