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以多少天计算基本工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27
如某工业企业某工人的月工资标准为840元。10月份31日,病假3日,事假2日,星期休假9日,出勤17日,根据该工人的工龄,其病假工资标准的90%计算。该 工人的病假和事假期间没有节假日。
按20.92日计算日工资率,按缺勤日数扣月工资

日工资率=840/20.92=40.15元
应扣缺勤病假工资=40.15*3*(100-90)%=12.05元
应扣缺勤事假工资=40.15*2=80.30元
应付工资=840-12.05-80.30=747.65元
第2个回答  2013-10-27
按照国家规定,劳动者每月按照21.75天计算工资报酬。
第3个回答  2015-09-0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工资折换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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