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重做不一致怎么办

如题所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个受害者,也是原告,我被车子撞了,肇事者不拿钱,我就去法院告他了。可是到法院后,肇事者说,我的伤残鉴定不行,要重新做过,要到南昌去做,原来我的是景德镇市做的。我们就听法院的,法院带我和肇事者到南昌去重做了,可是南昌做的鉴定和景德镇市做有一个不同。我是个多重伤残者,脚的鉴定和景德镇市的是一致的。可是腹部的三个鉴定一个都没了,我很不服,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能不能再次单独做腹部的鉴定呢!由于我是个受害者,家境也特别的贫困,我的药费已经好了5万多啦!我实在没有钱了,所以想问问,我可不可以再次单独到南昌或北京去重新做我的腹部鉴定呀!如果再次做鉴定和原来的是一致的,肇事者与保险公司是否要陪做鉴定的钱呢!请给我律师帮帮忙,给我个答复好吗?谢谢给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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