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织里一家私营服装厂上班,每天公做时间:早8点到11点中间休息一小时,中午12点到5点中间休息半小...

本人在织里一家私营服装厂上班,每天公做时间:早8点到11点中间休息一小时,中午12点到5点中间休息半小时晚5点半到夜里11点下班。每个星期天不加班!这样的情况在劳动法管辖吗?《我们是多劳多得的》

理论上属于劳动法管辖,但是老板往往也会说是员工自愿加班来应付,就算是劳动局介入了,也麻烦,可能会很多工友都骂你,因为你们是多劳多得的,在工厂工作的人特别是80后,70后,都恨不得不睡觉来赚多点钱,如果你觉得工作辛苦建议换工作,不得不提醒的是,工厂的工资都是老板精心设计的,如果工作时间轻松,估计你也将会面临经济上的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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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3
织里百分之80-90的厂家都是这样的! 要不是这样你们就没有高薪了!那不是劳动法调节的!是市场经济调整范畴!你懂吗?如果你不愿意可以找工作时间比较短,工资较低的厂家去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13
不明白你想表过什么问题?是嫌工作时间太长吗?那你可以换工作啊?还是说加班了不给加班费?
服装厂一般都是计件的,做多的多就赚的多,很多人为了赚钱,一般都做很长时间,这样才能保证收入,这是市场正常情况啊,你找谁都没用?如果不喜欢,可以换,但到处都一样,
第3个回答  2013-10-13
你的问题,很多公司都有这样!只要有人站出来去劳动局告法,劳动局才会来调查事实的,这样你就不要在这个公司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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