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变后付不出首付算违约吗?定金可以退吗?(房产证还没办下来)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牵扯到此种政策调控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的问题,有三种说法:第一,证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则买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应将收取的定金等费用返还给买方,中介也应在扣除已经支付的费用后返还;第二,政策调整不属于不可抗力,而属于情势变更,在此种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解除合同,买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能被认定更改合同内容,继续履行;第三,政策调整不属于不可抗力,也不属于情势变更,买方不履行合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目前法院对此没有明确的统一的司法解释,具体得看各个法院的态度。针对你的情况,我是觉得,可以往情势变更方向去辩,但结果如何得看法院的态度了,因为这个涉及社会诚信问题,如果一旦被认定为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买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则将造成退房潮,导致社会不稳定,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这会是法院考虑的很重要因素,而且,毕竟当时的舆论已经对可能调高首付比例进行了报道,不能说完全的不可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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