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年多的一个下午,我爸爸正在学校上班,我姨叔即我爸爸姨弟找到我父亲,说信用社已经贷好了10万元钱,现在就还缺一个担保人,不由分说的用车把爸爸代到信用社,就这样爸爸在第二担保人一栏签上了名字,两年后,期限到了,我姨叔没钱还怕被抓起来,自己一个人跑了,至此不知行踪,妻儿安排在县城的什么地方。第一担保人没有工资,而爸爸是教师有工资,且正好在信用社提取。第一担保人和信用社同时起诉爸爸,在爸爸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送来审判书,贷款所有金额加利息等共计130000由父亲一人承担,在保障基本生活的情况下从工资中定额扣除。现在由父亲写明家中情况商定每月扣除金额的多少。所在县法院更是威胁父亲说你不服就把你逮进去蹲15天,蹲完之后还是商量扣多少工资。而我家的情况是哥哥大四刚毕业,刚找到工作。我开学上大四,妈妈下岗待业在家,爷爷79岁患严重咽喉炎,奶奶76岁患脑血栓和轻微糖尿病,都需长年服药,家中所有经济来源就是爸爸的工资,现在又正是用钱之时。看着爸爸日渐憔悴,原本就紧巴巴的家更是日渐艰难,我和哥哥都是学理的,真心的希望哪位高人指点一下,我们应该走何种途径才能很好的维护我们的利益呢?????????????????(我家在镇上,是由县级法院判决的,不服上诉到市级法院应该走哪些程序呢)拜托大家拉!感激不尽!!!急急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