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后果我说下,前面一个车和我一样在最右边车道正常行驶,前面车是的士,估计有人招手,突然停下来,正常人的反应肯定是往左边打方向,和刹车,我边刹车边打方向,左边车道有车,我没过,也刹不住,就相当于我的右前撞到了的士的左后,事故后,下车拍照,俩人把车挪到了边上,交警来判我全责,我接受,但是为什么、罚我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罚200。而且是拿个很小的单,让我签了名才和我说罚款,我问他为什么,他就说“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然后说你们这个保险公司会处理,就走了?我有点莫名其秒?求助
那我想问下,这本身我是为了躲前面车变道的,而不是主观要变道,这些都无关紧要吗?还有那地方没什么应急车道什么的,他突然停下,应该也负部分责任吧,那以后遇到这样的问题要怎么解决,不变道,刹不住就直接爆前面车菊花吗?或者说你在正常行驶,有人超车插你前面,意外要发生了,你也只能撞上去,不然你变道撞到其他车,和这个插你前面的人也就没什么关系了,反正就是个干是这样的说法吗?
全责我是认的,因为就是自己速度过快刹不住才撞到,但是罚款就是一直不理解,这种情况我是不是不应该变道,直接从后面撞上去?也就是说我也不压线,直接撞?
追答应该这样理解这个问题,作为后方车辆是完全拥有刹车避让的主动权的,而前车是被动碰撞的,相对而言前车对规避事故并没有太多可做的事情。这个事故之所以认定你方全责,过错不在你实施变道的行为,而是碰撞对方的这个结果。
前方车辆有突发情况,急刹减速甚至停车,后方车辆变道避让这个是正常的操作,但是必须以成功避让而不发生碰撞为合理结果,发生了碰撞的话,一般都只能认定为上述违法行为或者是同车道追尾。 简单地说,就是说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减速刹车或者变道避让,但是不能撞上去,更不能撞到其他车道的车辆。只要撞上了,且对方没有处于变道过程的行为,要么就是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车距和车速,要么就是变道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