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方面经验的好心人,能告之一下吗,谢谢了。
客户的发票联丢失,不必作废,无须重新开票,将记账联复印一份,加盖发票章后交给客户,也算是生效发票记账。
可对方一定要发票联来着,都晕菜了。请问一下啊,如果我重复开了,除了多交一次税,还会出现其它问题吗?
重复开票,造成重复收入,重复多交增值税税和附加税,当然还有直接影了库存商品盘盈,造成债务重组收入要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