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的儿子和媳妇的名字?首付是婆婆拿的,房贷也是婆婆交,那么以后要是离婚了财产应该怎么分

如题所述

  1、婚前买房,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的,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
  2、婚前婆婆为儿子买房,房屋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的,法律上视为婆婆对儿子、儿媳二人的赠与,该房屋系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子、儿媳均有要求分割的权利。如无特殊情况,法律上一般要求平均分配。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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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04
既然房证上写的是儿子和媳妇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归他们所有,但是首付和房贷是婆婆付的,那么,所付出的这些钱可以要求小两口去承担,也就是说,离婚的时候,房子一半归儿媳妇,但是,欠婆婆的钱,她要还一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0-04
取决于房产权利实际贡献大小以及足够证据。
第3个回答  2016-10-04
看你挺希望离婚的,就是为了钱和财产
第4个回答  2016-10-04
婚前财产属于你婆婆的追答

这属于婚前财产属于你婆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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