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东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江苏省实施意见

如题所述

为深入实施《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江苏省针对连云港示范区(包括徐圩新区等)制定了详细的发展实施方案。目标聚焦于提升开放程度、促进区域合作以及创新管理模式,旨在逐步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到2015年,示范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港口功能趋于完善,合作服务体系初具规模,产业合作初见成效,创新机制有所突破;2020年,基本实现示范区建设目标,龙头效应明显,服务体系健全,合作层次加深,合作体制更加成熟。

在具体任务上,将重点优化开放服务,包括建设高效出海通道,增加航线,优化保税物流等,以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与重大交通设施对接,提升港口在区域中的核心地位,并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和物流联盟的发展。

此外,还将建设大型深水泊位,促进徐连客运专线,增强新亚欧大陆桥铁路运输能力,同时建设铁路支线和专用线,提升煤炭物流和集装箱园区效率,以及完善公路网络。通过优化内河航道与港口联动,扩大机场航线,进一步优化物流效率。在金融服务方面,将引入金融机构,发展非银行金融和中介服务,以支持企业融资。

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也将加速,包括国际商务中心、展会平台和航运交易市场的建设,科研成果转化和区域科技资源共享也将得到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方面,通过合作办学和技术创新,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

在组织保障层面,江苏省将设立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省长担任组长,各部门协同推进,明确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等单位的职责。同时,通过国家陆桥沿线区域联席会议,加强与沿线省份的协作,连云港市发挥引领作用,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引导产业转移和共建机制。

此意见出台于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涵盖经济管理、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和相关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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