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贡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3年10月17日)。
3﹒面向部分名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深造念书这个时间段(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或者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并且取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镇江、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以上表彰奖励。
面向江苏内高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深造念书这个时间段(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满1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那天),并且取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本科生考试成绩可以在班级排名前百分之50。
法院系统专项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深造念书这个时间段(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或者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并且取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奖励。法律类专业,报到时获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本科生考试成绩可以在班级排名前百分之50。
4﹒本科生大多数情况下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大多数情况下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大多数情况下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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