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月扣除金额是扣工资吗

如题所述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并不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免税额和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计征年度是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整年度。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信息,无需每月提供。
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包括:1、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2、承包或承租经营所得。在这种情况下,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视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免税额和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月度税前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月度税前收入 - 5000元的基本免税额 - 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实际到手工资 = 税前工资 - 各项扣款(包括责任扣款和法定扣款)。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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