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方案、保密须知包括哪些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0
一、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方案
1.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应对会议或活动的全过程保密管理负责。
2. 主办单位需根据会议或活动的涉密程度,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明确保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执行。
3. 根据会议或活动主题、内容或文件、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主办单位应确定会议或活动的密级。
4. 根据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主办单位应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审核资格,并登记相关情况。
5. 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会议或活动,应严格控制参加人员,禁止未授权人员参加。
6. 主办单位应向承办单位及参加人员提出保密要求,明确各自保密责任。
7. 主办单位应提供安全保密的环境、设施和设备,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二、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须知
1.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重大涉密会议或活动的保密工作提供监督和指导,并保障必要的安全保密技术服务。
2. 举办涉密会议或活动时,应选择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场所,并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备。
3.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保密技术防护设备,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并做好清点核对。
4. 涉密会议或活动场所内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无线设备或装置。
5. 不得使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6. 绝密级和机密级会议或活动场所禁止带入手拆锋机,并应设置禁止带入标志;场所外应配备手机存放柜。
7. 秘密级会议或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普通手机,必要时安装手机信号干扰设备。
8. 住地应提供安全保密环境,包括关闭互联网接口、移动通信信号增强器,商务中心不得承接涉密文件的复制业务,并在休会及撤离前进行全面检查。
9. 涉密文件的起草应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10. 制作涉密文件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等信息,并在保密资质单位进行。
11. 分发涉密文件应登记、编号并履行签收手续,并在安全保密设备中存放。
12. 涉密文件不得擅自转借、传抄、摘抄、复印、扫描。
13. 会议结束后,需收回的涉密文件应全部清退、收回,并核对销毁。
14. 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通信、机要交通或专人,绝密级载体需二人护送。
15. 销毁涉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统一送交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或交由保密服务机构处理。
16. 主办单位应明确文件的传达和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17. 参加人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替参加涉密会议或活动。
18. 参加人员不得携带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进入会场,不得擅自记录、录音、录像或拍照。
19. 参加人员应妥善管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载体,防止遗失。
20. 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应做好保密服务保障工作,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21. 未经审批,不得公开宣传报道涉密信息;对界定不清的信息,应报上级机关或保密部门审查确定。
22. 涉密会议或活动提供新闻通稿或报道口径的,应按照通稿或口径报道。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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