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旷工形式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计算工资,但劳动者也应赔偿损失。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旷工后自动离职,实际就是不告而别,是严重违纪行为,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因此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即使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劳动者工资。
结清工资和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旷工的,本身这一行为就有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至于旷工达到一定天数之后,单位是否能直接将其辞退,这方面我国法律中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不过从大多数公司的操作来看,往往都是旷工3天就可以将员工辞退。而此时不管是被单位辞退还是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尚未结算的工资报酬都是应当及时的支付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