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垃圾分类是每个小区都有投放点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反对最强烈的,是圣都汇小区10-12号楼的居民。10号楼的一位居民说,之所以反对设点,主要还是出于对环境的担忧。虽然同是扔垃圾的地方,但设不设点有着本质区别:不设点,这里的垃圾桶只有10号、11号、12号3个门幢业主来扔,垃圾量是有限的;而一旦设为投放点,这里至少会有7个门幢的业主来扔垃圾。如果桶满了不及时换桶,或者在投放时间外,可以想见会扔得周围到处都是垃圾。“对我们低楼层的业主来说,气味、开窗看到的景象都难以接受。”为了阻止投放点的设立,5月8日,10-12号楼和21-22号楼的居民给居委会写了联名信,要求取消投放点。据说有70%居民签了名。

法律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上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农村居民点,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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