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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
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三国志》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个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但这仅仅是小说 不能带表历史。

《三国志》当然也是写的这些,不过是以人为题,还有就是他是历史。

这些过程我就不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这段悠久的历史中,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到底周瑜是不是像罗贯中所说的小肚鸡肠和阴险狡诈呢?为此,我查阅了很多资料,直到读了一下三国志,我才明白:周瑜在历史中不是像在《三国演义》里的一样。他很年轻就挂帅上阵,孙策还临终托故给他。可见他在吴军中的形象有多么好。哪为什么罗贯中要把他写得那么坏呢?原来是罗贯中对诸葛亮有种寄托,把周瑜写坏点可以村托出诸葛亮的好。这下子,本来周瑜没有这件坏事变成了有这件坏事,本来周瑜有这件好事变成了没有这件好事。你们说他惨不惨啊!罗贯中觉得这样子还不够,还要把诸葛亮再神话一下,就又多了些火烧新野、草船借箭等罗贯中编出来的故事。这下可好,《三国演义》的影响力大了,人们就把《三国演义》当成了历史,渐渐忽略了《三国志》。从人们口里传出来的就只有周瑜的一些或自己本身或罗贯中编上去的一些坏毛病,而没有了罗贯中的好了。

我觉得,在熟读小说《三国演义》的同时,不妨也来读读原汁原味的历史《三国志》。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红军长征读后感

今天我听老师讲了长征的故事,还回家上网查了有关长征的资料,使我了解了什么是长征,中国红军为了革命不怕牺牲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红军是一个被称为天下无敌的队伍,红军是一个能刻服一切困难的队伍,红军是一个不怕牺牲的队伍,红军是一个创造举世无双的壮举: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队伍.
在长征途中,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草地上,小红军不骑将军的马,不吃将军的粮食,最后英勇的牺牲了;雪山上,军需部长为了把棉衣发给每一位士兵,自己却冻僵了;沼泽地上,一个士兵快被沼泽吞没时,旁边的士兵为了救他自己却永远地埋在了沼泽地里……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里,才知道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啊.爬雪山,过草地,上刀山,下火海.他们都完成了,因为他们只有一个目标:新中国.
长征途中,红军历经艰难困苦,而我们现在,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吃东西挑三拣四,这个要吃,那个不爱吃,还怕苦怕累,怕脏怕受委屈,在家里就像个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和红军一对比,真是惭愧极了.
我们今天是祖国的希望,明天将是祖国的栋梁.红军的事迹将不断地激励着我,要刻苦学习, 努力向上.长大成为一个合格的接班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9-24
秋天的哲学——我看林语堂《秋天的况味》和李广田《秋天》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诗歌说得很好——秋天是一个让人惆怅的季节,自古英雄多悲秋。出生在秋天的我,对于秋也别有一番感慨,喜欢秋天这个颇受非议的季节,当然有人喜欢有人烦。试看三十年代的大家们,他们也写过关于秋的林林种种:林语堂的《秋天的况味》、李广田的《秋天》和鲁迅的《秋夜》等等。既然大家都喜欢,我们就来看看他们笔下的秋是如何一番景象呢?

在很多人的眼里,秋是悲凉、凄惶、萧瑟、肃杀的代名词,是悲的象征意义,正如林语堂说的:“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当然,有人认为秋天是一个收获、成熟的季节,是金黄的感觉,让人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中。两种观点有其各自的看法吧,就看大家的心态了。

林语堂和李广田两个人都偏爱秋。他们都不避讳谈秋是自己的最爱,能如此直接者少矣!林语堂说:“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李广田也一样:“宁可以把‘死路’加给夏天,而秋天,甚至连那被人骂为黑暗的冬天,又何尝不是走向‘生’的路呢,比较起春与夏来,我说它更是走向‘生’路的。我将说那落叶是为生而落,而且那冰雪之下的枝条里面正在酝酿着生命之液。而它们的沉着的力,它们的为了将来,为了生命而表现出来的这使我感到了什么呢?这样的季候,是我所最爱的了。”两人的观点可以说一样,而不是站在对立面来一唱一反,让文章看起来有其相似性。

林语堂的《秋天的况味》可谓短小精悍,没有冗余可言,这样子的散文谓之“ 美文”不点也不为过。全文下来,思绪是飘飞的,散文的“形散神不散”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悲的影子,而是一幅思考者的图案,独具一番宁静深远的况味。“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是一种悠然,一种解脱,放松和自由贯穿全文。

林语堂整篇围绕自己手边的烟展开,和秋天联系在一起。阐明自己的观点“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秋是丰硕、成熟、收获的季节,可林语堂没有对秋的丰腴、肥美过多着墨,而是以一种怡然的心态,写秋的一种绵延细节的意味,有一种漫无边际的感觉。一烟在手,独对黄昏,在一片宁静、惬意的氛围中,林语堂的思绪如白色飘渺的烟雾,悠然地飘忽着,如无缰的野马,秋的温润便在心中悠悠无羁地荡漾开来,秋成了代表成熟的内蕴、古色苍茫的过来人,成为烟上的红灰,又如又老又醇的酒带一股熏熟的温香,散发着一种纯正的意味深长的气息。秋被比作雪茄、鸦片、用过二十年的烂字典、用过半世纪的书桌、一块老气横秋的招牌,甚至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徐吟的声调。这些意象的共同点就是他们经历了洗涤,经历了自己的人生大致三分之一,留下了是历史的痕迹,沉甸甸。他们就是林语堂想说的秋的丰厚,人生之秋的丰厚。

“人的一生无论成败,他都有权休息,过优哉优哉的日子。”林语堂这一人生格言在文中洒脱地飘逸出来,人生之秋的丰厚,人之生命的厚重底蕴在林语堂的笔触下从容潇洒,充满了睿智。喜欢庄子的“正得秋而万宝成”,林语堂的秋有着豁达的人生观,他的《秋天的况味》制造出一种温馨而富有人情味的氛围。 人的生命之秋从来不应落寞、凄凉,生命底蕴的积淀浓缩、厚积薄发,秋天的收获还会不辉煌、不绚烂多姿么。

林语堂是“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东方哲人,幽默大师,他追求的思想的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但是通过他的文章我们知道这个哲人和普通人一样,希望在物质上面满足自己,文中出现的“雪茄”、“偎红依翠温香在抱的情调”、“酒”、看人“烧大烟”,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等,是他在秋日的希翼,就像我自己喜欢在静静的河边看夕阳西下的美景。 “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通过和春天娇媚夏日茂密对比,体现秋天的意味,秋天更显其“优越性”了。这是对秋天的礼赞。在这个秋天里,只需烟和静静带着便成就了一个哲人的思想。

而李广田的《秋天》则更像随笔,用易懂的语言在讲述哲理。例如,“我几乎说不出秋比冬为什么更好,也许因为那枝头的几片黄叶,或是那篱畔的几朵残花,在那些上边,是比较冬天更显示了生命,不然,是在那些上面,更使我忆起了生命吧,一只黄叶,一片残英,那在联系着过去与将来吧。它们将更使人凝视,更使人沉思,更使人怀想及希冀一些关于生活的事吧。这样,人曾感到了真实的存在。”

其实,正是“真实”让作者如此倾心。“给了人更远的希望,向前的鞭策,意识到了生之实在的,而且给人以“沉着”的力量的,是这正在凋亡着的秋。我爱秋天,我对于这荒凉的秋天有如一位多年的朋友。在这里,李广田更注重说明自己为什么喜欢的理由——给人予希望和鞭策,这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凋零同时意味着再生,是一种力量!秋联系到生命,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季节,让人反思,更对未来的憧憬。

文章更侧重写的层面是人生之秋。可以说,很多文章终极就是和我们的时代相结合,或多或少掺和了政治的因素在里面,而在李广田的《秋天》里,我们可以完全忽视他的时代性,独立地去品味他的文本,赏析它的优美独到。他站在一个全新的哲学高度来谈,用通俗可懂让人觉得亲切的语言来谈,这个是他的高明之处:“现在,将来,世界是真实的,人生是真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所有的梦境,所有的幻想,都是无用的了。”“我愿走在路上,不愿停在途中。”“谁知道幸的不幸与不幸之幸呢?”这些何尝不是真理的体现呢?而他对人生的解读让人觉得很有道理:走在路上,不愿停留在途中。

我更愿意把“走在路上,不愿停留在途中”理解为是一种态度,积极的态度,或者说进取之道在于积极。但这里有一个误区,有人总认为积极进取就是要创造辉煌。但我的意思非常明了:积极进取了,能创造辉煌,当然好;但辉煌只是一个不关乎意料的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积极进取而又踏实沉着的人生态度或人生之路。能做到这一点,就已经很够了。或许,人生的意义就在此吧。我们要“走在道上”,不能“停在途中”。

李广田的语言清秀隽永,如话家常,更像和读者在对话,而不是像林语堂那样子自己悠然自由,思绪飘飞。以“生活,总是这样散文似地过去了”这样的字眼开头,和其他文本的绚丽比起来清新很多,不禁让人想起“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末尾“我爱秋天,我对于这荒凉的秋天有如一位多年的朋友。”也是淡淡的,很美的。在文本中还出现了这样的一句话:“话说得有些远了”,继而把读者拉回来,看到这里我报以淡淡的一笑,仿佛他就是在和我们对话,没有生疏的感觉,兴之所至,文之所至。这样子的文字让人珍惜。没有晦涩难懂,就像一个老朋友在秋日的下午,对话闲聊拉家常,共同抒发对秋的感悟,对人生的看法,让人觉得无限亲切。

但是并不是说他的语言没有文采,“一只黄叶,一片残英”“一只黄叶在枝头摇摆着,你会觉到它即刻就有堕下来的危机,而当你踽踽地踏着地下的枯叶,听到那簌簌的声息,忽而又有一只落叶轻轻地滑过你的肩背飞了下来时,你将感到了什么呢?”这些句子适合朗诵, 没有美好的文字怎么能让人有美的享受呢?一叶而知天下秋!

在写作《秋天》的时候,我相信作者的思维是跳跃的,没有束缚,一切任自己驰骋。写到哪里便是哪里,读者跟着他的思维是一种享受。文章耐人寻味,值得我们去咀嚼的魅力需要我们细心的阅读才能把握潜伏在作者心底的情感和思绪,由秋到人生哲理。

说了这些,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但是知道自己喜欢上了这些让人享受的文字,他们是经典的,经过了时代的荡涤留了下来,我们可以从中获得美的享受。林语堂和李广田的秋天是一种哲学,需要我们去慢慢体会方知他们的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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