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15
若有证据证明少女属于自愿。那么不违反法律。但涉及道德问题。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处罚。若少女是十四周岁以上,少女又是自愿的话,则没有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6-01-08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意思就是不能跟不到14的发生关系,不管她愿意不愿意。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就是指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是法律的定义。 你可以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不是。
再一个法律中并没有诱拐这个词。 只有在拐卖妇女儿童罪里面有诱骗拐卖一说。
都是不懂的人乱说的。
第3个回答 2016-01-05
未成年不管双方是否自愿发生关系都当强奸罪处理,而且诱拐罪就够你受的了,接受法律制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