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40天了没有消息

如题所述

申请强制执行40天了没有消息的,可以等到6个月后,向该人民法院的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后,法院执行局会安排该案件的具体承办法官,之后的相关执行措施、案件情况均与该承办法官沟通。各地法院因案件量不同,执行局分配法官的等待期通常在1周至2个月不等。6个月内均属于正常情况。一般是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如果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法厅会立案,有法院的生效判决在,执行庭就应当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判决生效后,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不赔偿的,应及时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时限是2年。执行申请受理后,执行法官应在10日内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在通知中确定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如果在执行通知确定的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的,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会查封并拍卖公司的财产、查询并划扣公司的银行账户款项等。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1、流程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2、执行时间一般为六个月,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
(1)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3)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4、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5、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1)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2)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综上所述,申请执行后,法院执行局会安排该案件的具体承办法官,之后的相关执行措施、案件情况均与该承办法官沟通。各地法院因案件量不同,执行局分配法官的等待期通常在1周至2个月不等。6个月内均属于正常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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