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流拍后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房子流拍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2、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3、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4、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5、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法院拍卖的房子的法律规定如下:
1、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2、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综上所述,法院流拍的房子的处理方式需视情况而定。法院拍卖房产时需要先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查封,然后请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才会进行拍卖的。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由法院强制回收房子进行拍卖,以此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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