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可以通过房管局第三方账户监管的方式来交易,这样付款最安全。
这种方法是买家将钱款打入第三方账户内,在买卖双方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之后,由监管账户再把房款打入卖家账户。
以宁国市为例,根据《宁国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第八条 买卖双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存量房屋交易的,一律实行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交易资金。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存量房屋买卖交易的,交易资金监管实行自愿的原则。选择监管的,与资金托管机构签订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协议,通过专用监管账户存储和划转交易资金;不选择监管的,自行承担交易资金风险。
法律依据:
《宁国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第十一条 如需办理贷款的,买受人应先将首付款划转至指定的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并及时办理房价余款的按揭贷款,经贷款银行审核符合贷款要求的;
在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后,贷款银行应将按揭贷款直接划入指定的监管银行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并注明买受人姓名、房屋用途和存量房屋转让合同编号。资金托管机构应对首付款和按揭贷款到账信息进行核实,无误后将相关数据传至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系统。
第十二条 交易双方在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后,资金托管机构应当根据存量房屋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办理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划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