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沁穿贝壳裙美艳动人让人赏心悦目,但是我不会因此希望我的女朋友也穿这样的裙子出门,因为穿什么由她自己决定。
和女朋友谈恋爱,彼此应该是自由平等的,她是我的女朋友,而不是我自己私人的附属品。她穿什么衣服应该由她自己做决定,而不应该由我的喜好做决定。我不能够因为不喜欢她穿着太暴露,就一味地禁止她穿超短裤和吊带;也不能够因为她穿着太保守,就硬性要求她穿短裙;更不能因为我觉得穿什么好看就让她穿什么什。因为如果让自己的喜好来替女朋友做决定的话,这样对于她而言是不尊重也是不公平的。
女孩子穿什么应该由自己来决定,而不应该由别人的眼光来决定。就算李沁穿贝壳裙十分好看,但是我女朋友穿着不一定好看,并且不一定适合她,她自己也不一定喜欢。如果我觉得好看的话,我会向她推荐这一款裙子,穿不穿应该由他自己来决定,而不是希望她因为我喜欢我希望她穿她才去穿。如果一味地因为我的喜好她才去穿某些类型的衣服的话,我会觉得这样有一些道德绑架。
其实希望女朋友穿这样的裙子和不希望女朋友穿这样的吊带这样的超短裤出门本质上的道理是一样的。很多女孩子穿着可能有一些性感暴露,作为男朋友都不希望她们这么穿,其实反过来想,你希望她们穿什么样子的衣服和不希望她们穿什么样的衣服难道不是一样的吗?不都是在干涉她们自己的选择权吗?
如果真的爱女朋友,那么更应该尊重她自己的选择,而不要因为自己所谓的希望而去强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