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优化裁人,未协商一致,以组织架构调整岗位不设立为名要解除我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能否要求双倍赔偿我工龄12年无固定合同,2013年原部门划归现部门,这边部门人员标准工资低于我的标准工资,后以我的标准给部门其它人员提了薪,部门主管也升级为部长,但在2013和2014年年底绩效考评我在未参评且不知情情况下被部门负责人主观评定为C级,导致2015年涨工资本人未涨(C D级不涨),2015年参评排名第四(共15人),2016年参评绩效排名倒数第二,最近公司优化裁员,以n+1方式补偿要我签字走人,未协商一致后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岗位不设立为名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合法吗 ,能否要求双倍赔偿?求教,拜谢!
我没有任何违纪,也没有不胜任,这个岗位我干了十一年,在原来部门我是骨干,2013年划归到这边后,这边的领导安排了她的人,逐渐架轻我,现赶上公司优化裁人就要把我裁了,
您好,详细的情况已追问,求解析
我没有任何违纪,也没有不胜任,这个岗位我干了十一年,在原来部门我是骨干,2013年划归到这边后,这边的领导安排了她的人,逐渐架轻我,现赶上公司优化裁人就要把我裁了,
求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