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为何一直在为免除死刑而努力?

你怎样认为这种现象,是不是很失望。这是不是对的行为?

死刑是人类世界最古老的最严厉的刑罚。

虽然世界超过了2/3的国家,在法律上已经废弃了死刑,但是在我们国家,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仍旧保留着死刑。

从理论上来讲,任何人都不应该结束另外一个人的生命,一个人如果犯罪也和他他的社会环境和生存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就是全球的法学界都致力于废除死刑的原因。

但是在中国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仍然保留着死刑,这是因为,死刑在很大程度上有惩戒罪犯,震慑犯罪,彰显社会正义公平,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的作用。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历史漫长,战乱频繁的国家。乱世重典,成为了治理国家维护稳定的一种重要方式。

而在现实中,对罪大恶极有强烈恶劣社会影响的罪犯和犯罪,除以极刑,去保证法律的公平和尊严,安抚被害家属,稳定社会情绪的一种方式。因为法律要彰显公平和正义。

在我国当代,死刑的复审制度一直非常严谨,虽然这个中间也有错误和疏漏。

在我国目前,能够不判死刑的,尽量不判死刑,判死刑的要多方复核。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司法表现。

但是,普通老百姓是暂时不能接受废除死刑的。这是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人命关天,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伦理道德深入人心。所以死刑在中国有着伦理的基础和历史的必然。

至少在中国目前的社会,蓄意恶意谋杀,只有用死刑才能够安抚受害者和社会创伤。

我不能说法学界一直在为免除死刑而努力,这种方式是错误的。

我只能说,在中国如果恶罪大恶极者不能处以极刑,至少在我这个普通人民的心里,会质疑社会的公平和法律的尊严。

我肯定是不支持目前废除死刑的。因为如果那些伤害别人的人能够有权利活下去,那么谁来告慰那些无辜的被剥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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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4
1、 废除死刑是在刑法学界提起的,在接触贝卡里亚之后,学者自认为如何区分自己是法律人而非一般人的角度出发,而提出炫耀式的观点。法律人共同体这样的标志。(现在这种小资文化害死人的。)太多的知识分子不敢说出自己真正相信什么。知识分子追逐流行的观点。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
2、 法律人类同自然科学的方法,认为法律知识存在真理与谬误之分。其实不然,不存在绝对的真理。(我们每个人到这个世界都应该犯点错误的,都去追求真理,这些人一手的大王,没法和你打牌啊。)
3、 法官和法律人主张利用此来提高自己的地位。这是要不得的。提出废除死刑还是一个学术创新的问题。刑法是夕阳学科,很难求创新。中国学术大部分是以抄袭为创新的。中国的法学不是从社会生活中来的,而是从理论概念中得出,所谓偏激产生学术创新。(男青年易比女青年更激进。)
4、 学界为获取市场利益的结果,学术话语同资本相连。为死刑辩护并不是为普通人的死刑辩护。创造学术语音是很多情况是资本的力量。资本是影响个案的重要因素。有重大资本的合谋,主张废除死刑的,恰恰是最不希望废除死刑的,为此将剥夺自身可能利益,但还不得不高喊废除死刑,面对中国人坚固的死刑观,让法官的死刑观动摇才能为律师本人在个案铺平道路。为此高喊废除与庭审辩护是两手抓的——高喊废除的一群人更多的是刑事辩护律师,这帮律师们的利益(犯罪嫌疑人愿意提供的辩护费用,相信有望通过辩护获得生存,而这些人都是有钱有势者方能够提供的金钱)是关键。在涉及死刑案中,死刑费用颇高。那些所谓文明真理的力量的驱使其减持废除死刑的理念是虚假的,背后是金钱利益的驱动。
第2个回答  2019-06-24
从社会角度来说,这是一种进步,是重视人权的表现,但是从情感角度,是失望的,因为废除死刑,法律对罪犯的震慑能力也会得到削弱。
第3个回答  2019-06-24
我认为保留死刑那是一种正确的做法。因为死刑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可以对罪犯起到震慑作用,正如对于不同的罪行需要不同的量刑标准一样。
第4个回答  2019-06-24
这是错误的行为,是对死者不尊重的行为,如果死刑免除了,将会有更多人被害,这种行为只会让社会的秩序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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