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丢失三个月内还可以驾驶机动车

如题所述

驾驶证丢失三个月内不可以驾驶机动车。在驾驶证丢失后,不能开车上路,若机动车驾驶人在丢失期间开车的,则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驾驶证丢失后并不需要挂失,只需在补办时填写一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声明即可补办,在业务受理后,车管所需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新的驾驶证,通常情况下申请补办后当天就可以拿到新驾照。若驾驶证补办业务受理后,由于时间关系,未能在当天拿到新的驾照,那么在拿到新驾驶证前的这段空档期内不能驾车,否则将被视为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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