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若干年,每次报考公务员填写工作经历是个令我头疼的事。
因为有段时间工作换得比较频繁,但有几家单位时间很短,可是比较正规的,一进去在试用期就签了劳动合同,又在劳动手册上备了案,而有些单位时间也不长,劳动合同是签了,可是没有在劳动手册上备案,象这些工作经历都要填进去吗?是要求填写所有的工作经历还是可以自己筛选一些填?
另外,我现在所在的这家单位面临经济危机,所以想在近期换份工作。但我又想报公务员,如果在报名那天我还在这家单位,但是等到考试时又换到另一家单位了,那面试时提供的原单位证明应该是哪一家?实事求是的话,就与报名资料不符了,按照报名资料的话,又不实事求是了.
还有好象有人说档案在人才中心或户口所在地的(现在很多单位都这样),可以不填工作单位,按照待业人员报考?这样也可以的?我觉得这样不好吧?
万能的百度,没有人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