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底,简单地讲,就是有刑事犯罪的记录,即有前科。
本案,即使该未成年人被刑事立案了,也可能最终免予起诉,或不起诉,或撤销案件,这种情形下,都不算有案底。只有最终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有罪的,才算有了案底。
2、《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本案在提问之时,即使未成年人被立案侦查了,本案也尚处于侦查阶段,一切尚未有结论。曾经被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但最终未被定罪的,都不属于有案底,即无前科。
3、未成年人犯罪,符合法定情形时,犯罪记录应当封存。
《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