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证件

如题所述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一)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

(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三)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

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

(五)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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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E7%8B%AC%E7%94%9F%E5%AD%90%E5%A5%B3%E7%88%B6%E6%AF%8D%E5%85%89%E8%8D%A3%E8%AF%81?fromtitle=%E7%8B%AC%E7%94%9F%E5%AD%90%E5%A5%B3%E8%AF%81&fromid=8818992"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百度百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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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28
离异、丧偶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者收养的一个子女,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6-30
根据百度百科资料,http://baike.baidu.com/item/%E7%8B%AC%E7%94%9F%E5%AD%90%E5%A5%B3%E8%AF%81%E8%A1%A5%E5%8A%9E%E6%B5%81%E7%A8%8B%E6%8C%87%E5%8D%97

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指南:
所需材料:
1、需带补证证明一份(证明格式另行打印),有单位的单位开,无单位的社区居委会开。
补办独子证证明格式样本
ⅩⅩⅩ是我单位职工,Ⅹ年Ⅹ月出生,与ⅩⅩ在Ⅹ年结婚,Ⅹ年Ⅹ月生育一子(或一女)ⅩⅩⅩ,Ⅹ年领取了《独 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不慎遗失,ⅩⅩⅩ和ⅩⅩ于Ⅹ年Ⅹ月已离异,ⅩⅩⅩ离异后未再婚再育,现仍符合领取独子证条件,要求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2、需带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需带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流程: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明、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办理地点:
需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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