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红绿灯的丁字路口。左转弯的车辆和直行的车辆向同一个方向行驶,那么左转弯的车辆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三项。明确规定了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因此,左转的车辆必须让直行车辆先行。否则发生事故的话,左转的车辆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